加入收藏
        投诉中心
       投诉中心
  为进一步方便临汾市民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举报投诉,深化争创满意单位活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快速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有效整治药品市场秩序,在前一阶段试运行基础上,市局将统一受理“0357-2115651”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的设置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专线号码“0357-2115651”,为全市食药监系统统一举报投诉电话。
机构职能
  (一)负责受理举报投诉的来信、来访、来函、来电和上级食药监部门交办和其他相关部门转来的有关药品质量或对食药监系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举报投诉;
  (二)负责对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的督察、反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负责对受理情况的分类统计和归档,做到日清月结,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统计;
  (四)负责对受理的举报进行汇总、分析,为局领导提供有关信息;
  (五)为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应为其做好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和家庭地址等的保密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受理范围
 临汾市市区及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行为的均属被举报范围。
 (一)生产、销售、使用伪劣药品或医疗器械;
 (二)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或医疗器械许可证或注册证;
 (三)无证生产、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
 (四)其它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不当行为;
 (五)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查处的行为;
 (六)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转交的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的;
 (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作风问题中有下列行为:
  1、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等不礼貌,不文明的;
  2、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在岗聊天,办私事,擅离职守的;
  3、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无故超过办理时限等不负责任的;
  4、对举报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可以办、应该办而不予办理等不作为的;
  5、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办事等不公道、不正派的;
  6、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故意拖延刁难或“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7、其他不满意的。
举报投诉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方;
  (二)有具体的举报请求和理由;
  (三)有事实和必要的证据与材料;
  (四)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
  (五)由委托代理人举报投诉的,应当向受理中心提交书面授权委托;
  (六)两人以上举报同一标的,受理中心认为可以合并受理的,可为共同举报,一并处理。
被举报投诉的对象
  (一)凡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二)临汾市及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
办理流程
  根据“集中统一受理,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受理中心接到举报投诉后,经详细记录,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作出处理,根据局各科室及各区、县(市)食药监局的职责,一般举报可由受理中心直接交职能科室或各区、县(市)食药监分局办理;被举报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面广或影响较大的,报分管局长阅批后,交有关职能科室或相关区、县(市)食药监分局办理;性质严重的举报,同时报分管局长和局长,按领导批示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当即答复。举报投诉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当即答复来电、来访者,并做好记录。
  (二)来电、来访。
  1、受理中心在上班时间内接到辖区内的举报投诉,填写《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登记表》,中心主任根据投诉情况提出交职能科室处理或报局领导审批的意见,职能科室在收到《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登记表》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初查情况告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将初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各区、县(市)食药监分局在收到《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交办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初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2、凡举报投诉的对象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管辖或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及政府其他部门管辖的,由受理中心填写《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转交单》或《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交办单》, 中心主任根据情况提出直接转交或报局领导审批的意见后,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受理中心则在3个工作日内应将转交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3、受理中心接到对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工作人员作风举报投诉,由监察室或人事教育科等职能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告知受理中心。

  (三)来信、来函。受理中心收到来信、来函的举报,有明确的联系方式,在收到来信、来函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其是否受理、转交或者不予受理。
  (四)凡不属食药监部门管辖范围的举报,受理中心可告知举报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举报,并作出必要的解释。
  (五)每月25日为举报投诉受理和反馈统计汇总截止日,经受理中心综合整理,定期交局办公室。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LinFe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临汾金名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地址:临汾市解放西路58号 邮编:041000 电话:0357-2117521 传真:0357-2117572
建议IE5.5 1024X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2008版权所有